七旬老人在法院被劫持 三月余音讯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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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裴忠华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在家被绑架、非法判刑,“取保候审”的裴忠华老人十月九日去取所谓“判决书”时被劫持,至今三个多月,家人没有得到任何他的音讯。

裴忠华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绥中国保大队王宝民、刘唤宇等人上门绑架,在绥中看守所绝食五天之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三月与法轮功学员丁青艳一同被绥中检察院非法起诉,公诉人是贺志广。裴忠华聘请了广东律师。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绥中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青艳、裴忠华进行了非法开庭。两名律师在庭上为丁青艳和裴忠华做了无罪辩护。陪审员李云涛自始至终未发一言,说话的只有审判长关树森,关树森经常打断辩护律师的发言,并不让法轮功学员做最后陈述。

法官关树森以及政法委、检察院、国保等人在法庭上亲听了律师的无罪辩护之后,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非法判裴忠华有期徒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政法委李怀林、法官关树森和检察院人员等合谋决定结果)。

裴忠华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院的项广大等人向裴忠华核实情况时,裴忠华指出了绥中国保大队办案人刘唤宇、王达在案卷中添加假的询问笔录作为伪证的事实。裴忠华还聘请了山东的律师,因为二审法官(中法刑事第二合议庭庭长韩玲)拒绝公开开庭,律师递交了无罪辩护意见。

十月九日,关树森通知裴忠华去取判决书(中法非法维持原判),并当场绑架了他,当天将其送到绥中看守所,十月十日送到锦州监狱入监队。

后来,家属打听到裴忠华已经被送到了沈阳第一监狱。从被绑架开始,裴忠华一直绝食抗议,并被灌食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裴忠华家人去沈阳第一监狱探视,被告知“没有这个人”。十二月二十七日,家属又去锦州监狱查询,确认人早已被转到了沈阳第一监狱。

从裴忠华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被绑架至今已有三个多月,其间家人一次也没有见到过裴忠华、也没有接到过裴忠华或监狱方的电话。

目前裴忠华状况堪忧。

迫害裴忠华的责任人信息(区号:0429):

绥中县政法委
副书记李怀林(610头目),办:6131710,手机:13842936888

绥中公安局
副局长骆玉堂(在案卷中签字者),办:6122156、13942983588

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宝民:13942906360、6136126
刘唤宇(参与迫害十多年,反×教协会会长):13998962003、6136126

公安局法制室
主任冯健民(在案卷中签字者):13190391660、6124591

绥中县检察院
贺志广(公诉人) 电话:6125517
副检察长谢宝金,办:6123263,手机:13904292674,宅:6131640
副检察长单首标,办:6134731,手机:15904298666,宅:6125733

辽宁省绥中县法院
主审法官关树森:6779935,手机:18042928850(曾枉法判决20多名法轮功学员)
院长曹海英,办:6779999,手机:13898991999
副院长王亚欧,办:6779777,手机:13904292558,宅:6133299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刑事第二合议庭庭长韩玲:3166548、316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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